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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淮海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工作并受理所有职业的报名
报名电话:051885585968
一、鉴定职业

二、鉴定申报
1、 考生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1)4张2寸同底黑白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下)
(3)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下)
2、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1)常年报名,上半年考前培训3月开班、下半年考前培训9月开班
(2)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08号淮海工学院科技楼209室
(3)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 85585968 82282510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分院(墟沟区)报名点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13961396246
三、各职业的申报条件
(一)、物流师
1、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高中毕业(或同学历),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者;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工,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或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工;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高级技工学校、大专相关专业毕业,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高级技工学校、大专相关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3、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高级技工学校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大学专科(含高级技校)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大学专科(含高级技校)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物流企业中层管理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6)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7)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8)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9)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工,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正常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5年;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物流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7)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取得相关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从事物流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破格申报条件:
除符合以上正常申报条件者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物流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物流师资格鉴定:
(1)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取得经济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4)在50人以上物流企业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8年,且在物流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含部门经理),并取得相关职业二级证书;
(5)具有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具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3篇物流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1篇物流论文;或参加过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7)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工作突出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8)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教学改革课题主要承担者(前3名),并通过省级以上专家论证或鉴定。
(二)、职业经理人
1.助理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工作满1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管理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企事业管理工作满7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助理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管理类专业助理级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从事管理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管理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高级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正常申报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3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职业经理人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职业经理人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7)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取得相关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破格申报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有两年以上高层管理经验的企业高层领导,经高级职业经理人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上有三年以上中层管理经验的企业中层领导,经高级职业经理人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企业管理工作者,并取得相关职业二级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管理奖项一等奖第一名,省部级以上管理奖项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以上管理奖项二等奖前五名,省部级以上管理奖项一等奖前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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